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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ON
近期,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管局多次接到关于广贺高速市白马服务区南区加油站加油机计量不准的投诉。投诉者赵先生表示,其在白马服务区加油时,油枪显示加油量为475.53升,但从车辆油箱显示只加了462升的汽油,赵先生质疑加油枪存在问题。
八步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所对涉及投诉的加油机进行计量检定。首先查看加油机检定有效期及铅封,该加油机电脑主板、流量计、编码器三处的铅封均完整无破损,铅封编号与检定证书登记编号一致,且加油机在有效检定周期内。现场检定中,计量检定人员使用20升标准金属量器对被投诉的两把加油枪进行了检定,加油枪示值误差分别为-0.06%和-0.08%,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燃油加油机)(JJG443-2023)中规定的加油机最大允许误差:±0.30%,综合判定该加油机检定计量合格,不存在计量失准情况。
今年以来,八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加油机“偷油”作弊现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1月至今,该局共检查加油站14家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0家次,未发现问题;监督加油机维修5家次,14枪次。
既然加油机没有问题,那问题出在哪儿呢?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积是设计安全容量,不是最大容量,实际可加油量会大于理论油箱容积。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对燃油箱容积的要求是“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机动车使用说明中所称的油箱容积是指的安全容量,不是油箱的最大容量,汽油有发挥性和膨胀性,为了安全考虑,一般标注的盛油容积是总容积的80%至90%,这还不算油箱到加油口那一段油管的容量,所以实际可加油量特别是加满跳枪时的加油量往往会大于理论油箱容积。
消费者在加油时应注意:加油机显示面板上是否贴有在有效期内的强检合格标志。加油前应核实所要加油的牌号、单价,注意查看除单价显示外,其余显示均为零。加完油后应注意加油工应滴净油枪余油,并核实加油数量或金额。消费者若对加油有疑问,一定要保存好发票,向加油站所属公司提出咨询或投诉。消费者如果发现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