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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不是你们的话,我花费几千元买的保健食品肯定退不了款。”5月10日,李先生对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其排忧解难表示感谢。
据了解,李先生为中风的妻子在某养生保健馆花费三千余元购入保健食品,妻子吃了部分保健食品后,无任何效果,于是到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商家退款。接到投诉后,陆川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养生保健馆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商家和李先生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协调,最终商家接受了退货退款要求,并当场退款1650元给李先生。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用于治疗疾病,更不能代替药品,要谨慎对待健康讲座、推销宣传、免费体验等活动,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