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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灵山:网购果苗货不对板,消费者获赔偿

来源: 梁宗杨 浏览: 72 发表时间: 2024-11-14 21:53:32

1010日,钦州市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投诉人陈先生称其2023725日在抖音平台“云苗富园艺旗舰店”以26元购买了一颗燕窝果苗,种植一年多后,发现结的果是红心火龙果,并不是燕窝果。陈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行为,便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并赔偿,和商家协商解决无果后,陈先生遂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希望涉诉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帮其维权。

接到投诉工单之后,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武利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实调查。经核实,涉诉商家经营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汉塘村委会新村坡19号,商家经营场所内销售有燕窝果果苗和红心火龙果果苗。被投诉人黄某表示,由于发货时员工未仔细检查,导致发错了果苗,将火龙果果苗当做燕窝果果苗打包发货。  

工作人员向被投诉人黄某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内容,向其表明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真实、全面,陈先生收到的果苗货并不是他想要购买的燕窝果果苗,现陈先生要求退款并赔偿的要求应当予以支持。

1021日,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黄某同意按照果苗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最终给投诉人陈先生赔偿了78元。陈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在电话中对武利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调解工作致以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