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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网购生鲜物品,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来源: 谭国校 秦斌 李佩霞 浏览: 730 发表时间: 2023-01-20 13:01:28

随着春节消费旺季的到来,各网购平台的优惠促销力度持续加大,吸引诸多消费者参与其中。但是,一些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

案例1:网购平台委托的驿站责任心不强,导致商品丢失。如:2023年1月3日,万女士来电反映:其于2022年12月25日,在某网购平台下单购买了0.5公斤排骨,其前去某驿站领取时被告知排骨不见了,驿站不负责赔偿。马女士与网购平台客服联系交涉后得到退款。

案例2:消费者购买生鲜食材只签收不验货,食用时才发现质量问题。如:2023年1月17日,毛先生到广西消委会咨询反映:2012年12月9日,其在某网购平台下单购买5公斤冰冻五花肉。12月12日收货时,没有当场查验就予以签收,事后,毛先生从冰箱拿出解冻后,发现猪肉腐烂变质,气愤之余,将所购猪肉丢弃处理,致使其想维护自身权益时,却缺乏直接证据。

结合上述案例,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信誉度较高的网络平台,网络平台能保证品质好,价格实惠,售后有保障。

二、在签收商品时,要当面开箱验货,看是否有漏发、错发、破损、腐烂等现象,一旦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或破损后,应及时拍照取证,经现场快递员或驿站工作人员签字证明后,及时与网购平台商家联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消费者去驿站领取商品时,一旦发生商品丢失情况,要立即向网购平台客服反映,并要求补发货或退款。

四、网购商品应保存好付款凭证、聊天截图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现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并因此产生消费争议时,要事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并与卖家或网络平台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应及时向当地12315或消委会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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